。2022年,我市组建经济专业高级、农业(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工程(基层工程)技术高级、卫生(基层卫生)技术高级、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中级职称。各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组建相应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初级职称。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初级职称管理权限组建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自2022年起,档案系列初、中级职称我省实行“以考代评”,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我市实行“以考代评”试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再组建相应层级评委会进行评审,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高级、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新型职业农民中级、高级为11月30日前。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逾期不再受理。省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评审的高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按各高级职称评委会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各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1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议5个工作日前需将《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总结材料于11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各初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流程做好评审工作,由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发放电子证书。
我市各级职称评委会全部依托“山东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开展评审工作,按业务流程做好备案管理,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制度。申报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单位组织推荐需坚持“六公开”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申报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一并上报。
已考取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符合对应系列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已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职称系列,符合相应系列评价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的职称评审。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方面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具体要求。
各级职称评委会要对网上上传的佐证材料来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本系列总申报人数的15%,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需予以配合。